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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(6月28日)上午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,国家卫计委等九部门发布《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》,针对短缺药品价格、生产、采购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。
短缺药利润低 企业生产动力不足
国家卫计委表示,短缺药品绝大多数都是临床必需、但用量小或交易价格偏低的药,因为利润少,企业生产动力不足。
国家卫计委副主任曾益新指出,我国现有130种短缺药品,其中相当一部分因为价格过低,需要政府从中调节。政府将把相关各方召集到一起进行磋商,最终通过市场机制给企业一个合理的价格,让他们有积极性去生产。
《意见》提出,国家和省级将建立9部门联动机制,建立国家、省级两级短缺药品清单,根据清单动态管理。《意见》明确,要确定合理的收购价格,支持企业改造升级、给予企业合理利润,解决结构失衡问题。
1+1+1+6模式解决短缺药供应
《意见》按照分级应对、分类管理、会商联动、保障供应的原则,主要的创新措施可以概括为1+1+1+6,即
1,一个会商机制,国家和省级建立9部门联动机制,统筹解决短缺;
1,一个清单,建立国家、省级两级短缺药品清单,根据清单动态管理,一旦出现问题,及时启动应对机制;
1,一个平台,建设全国短缺药品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平台,逐步实现短缺药品信息监测全覆盖;
6,六类精准措施,根据短缺药品产生的不同原因,采取政府统一定价定点生产、协调应急生产和进口、加强供需对接和协商调剂、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短缺药品储备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、健全罕见病用药政策等六类措施。
今年内解决大部分短缺药问题
《意见》指出,通过采取这些措施既解决临床必需、用量小或交易价格偏低、企业停产等问题,也要打通药品生产供应各个环节确保供应。
国家卫计委副主任曾益新表示,预计今年之内或将解决大部分短缺药品供应问题。此外,还要设立一个长效机制,以便从长远消除药品短缺的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