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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最新通知!重污染重临京津冀,恢复尾号限行、全省降雨来袭

    信息发布者:葛飞飞
    2017-04-03 14:16:34   转载

    最新通知!重污染天气重临京津冀,河北已有4地市发布应急响应,最新限行措施同步出台!另外,明日全省性范围降雨来袭,气温下降明显……各市最新限行通知、11市今明两天天气情况在此,河北人快来看!

    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,预计4月2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,河北多市将达到区域橙色预警水平。


    邢台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

   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,自2017年4月2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(Ⅲ级)预警,按照《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实施Ⅲ级应急响应措施。

    机动车限行措施

    除纯电动车辆、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,市主城区、县(市、区)城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(含)以上的货车(办理通行证的除外)、三轮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。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。

    具体措施看这里↓↓

    (1)公众防护措施。

    ①儿童、老年人和呼吸道、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,避免户外活动,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。

   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;室外工作、执勤、作业、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、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。

    ③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、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,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。

    ④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、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。

    ⑤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。


    (2)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

    ①倡导公众绿色生活,节能减排,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-2℃。

   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,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纯电动车辆等方式出行;驻车及时熄火,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。

   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,自觉调整生产周期,减少污染物排放。

    ④倡导公众绿色消费,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、油漆、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。

    ⑤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,主动减排,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,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。


    (3)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。

    ①机动车限行措施。除纯电动车辆、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,市主城区、县(市、区)城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(含)以上的货车(办理通行证的除外)、三轮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。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。

    ②工业企业按照“一厂一策”采取降低生产负荷、停产、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,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,最低减少20%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;也可采取轮流停产、限时停产、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。

    ③矿山开采、矿石破碎企业(设施)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,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。

    ④停止室外喷涂、粉刷、切割、护坡喷浆作业。

    ⑤除应急抢险外,城市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(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、回填、场内倒运、掺拌石灰、混凝土剔凿等作业,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)。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、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。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,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。落实工地围挡、覆盖、洒水抑尘措施,工地洒水每日2次以上。

    ⑥非冰冻期,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、冲洗、洒水作业频次,每日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3次以上。

    ⑦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,增加洒水降尘频次。

    ⑧市主城区、县(市、区)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。

    各县(市、区)政府及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《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职责分工,迅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。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,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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